陕西六旬老太被广场上一处围挡外的铁丝绊倒骨折住院4万多元的手术费谁来赔? 发布日期:2024-06-29 08:06:36 浏览次数:

  老人在去接外孙放学的路上,被围挡旁的铁丝绊倒后造成右侧多发肋骨骨折,事发4天仍无人承担责任。

  彭女士的母亲何女士今年66岁,和彭女士一家居住在西安市延兴门二路附近,平时帮忙照顾外孙。

  4月12日晚8时许,何女士出门去接外孙放学,然而在经过国家大学科技园科创孵化基地广场时发生了意外,被广场上一处围挡外的铁丝绊倒造成肋骨骨折,目前在医院住院准备手术。彭女士说,事发至今都没人出面承担责任,4万多元的手术费不知道该找谁处理。

  4月16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延兴门二路国家大学科技园科创孵化基地门前广场,广场喷泉旁有一处围挡,铁丝已被清理,但周围路面地砖不平,仍有部分固定围挡的铁丝头在外。

  彭女士说,当晚将母亲送去医院后,她赶到现场时之前的那根铁丝还在,从围挡的顶部一直延伸至旁边的地上,用螺丝固定住,夜晚周围光线暗,根本注意不到这跟铁丝。

  为了找到事故责任方,彭女士报警后在园区物业办公室查看了事发监控,民警也帮忙联系到了物业经理以及施工单位人员,但双方都不愿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等费用。

  监控显示,4月12日晚8时21分,何女士小跑着通过广场时,在围挡旁被铁丝绊了一下后径直向前扑倒在地,随后在地上蜷缩了一两分钟才站起来,何女士离开后不到三分钟,另一名男性路过同一地方时也被铁丝绊了一下,好在没有摔倒。彭女士说,当时老人摔倒后急着去接孩子,就离开了现场,但到家后发现胸口越来越疼,实在忍不住了才给她打了电线日西安红会医院开具的CT诊断结果显示,

  据附近一居民反映,施工围挡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地上的铁丝时有时无。广场上一位巡逻的保安说,绑铁丝是因为前几天刮大风,需要固定围挡,不刮风后就把铁丝清理了。16日上午,国家大学科技园物业经理解释说,

  彭女士报警后,物业出面对接了施工单位陕八建(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去解决问题,但后续进展如何他不清楚,需要直接联系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王先生,王先生说目前项目已建成交付给了园区,围挡施工是因园区反馈广场地面下沉需维修,该事故发生在广场上且是在围挡外,

  记者联系园区物业以及施工方陕八建后,双方均称由对方负责处理后续事宜,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到底在哪一方呢?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如果围挡是施工单位陕八建设置的,而且又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致使路人何女士绊倒摔伤,那么陕八建需向何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江南体育平台据巡逻的保安称,铁丝是前几天刮大风为固定围挡才绑定的,那么通过查看前几天的监控,不难查清是哪家单位所为。赵良善表示,当然,何女士绊倒摔伤,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未尽到注意义务一方面的原因,所以在划分责任时,何女士亦需承担一小部分责任,责任比例约5%至10%,而施工单位陕八建或物业公司需承担大部分责任,责比例约90%至95%。同时赵良善建议,如果施工单位陕八建或物业公司继续相互推诿、互相“踢皮球”,那么施工单位陕八建或物业公司与何女士将僵持下去,所以建议施工单位陕八建或物业公司尽量与何女士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由法院查明本案事实并划分各方的法律责任,从而兼顾各方的利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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