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级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浙财建〔2024〕2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24〕36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引导激活产业新动能、拓展消费新空间,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市场主体提供多样化供给和高质量服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
(二)坚持集中财力、统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试点补助资金和上级补助等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存量政策资金,统筹安排新增资金,加强财政政策集成创新,集中财力支持保障四大行动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三)坚持市区协同、惠企利民。在“政策体系、要素保障”方面全市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力争资金应保尽保、支出能快则快。加大对群众需求强、撬动效应好的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坚持精准施策、提高绩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四大行动不同领域现状特点和政策需要,分类安排、统筹实施支持政策,提高政策精准性,强化政策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1.支持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用好中央和地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领域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实施中小企业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财政激励试点。统筹优化市工信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等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支持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工信专项资金等支持我市工业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统筹市工信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统筹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要求,支持推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内实验室和自动站等设备更新,提高智能化监测能力。统筹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项目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和改造加装。坚持业主主体、政府引导江南体育官网、企业让利,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含改造、大修)和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市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设施有机更新。积极争取中央城市更新示范试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等,统筹市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全力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严格落实市政燃气管道、厂站及设施等更新改造的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健全城镇燃气老旧管网等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各区、县(市)要在明确燃气管网权属的前提下,强化资金统筹,引导推进燃气管网设备设施换新。根据全市老旧污水设施有机更新实施方案,市与区、县(市)按规定统筹落实本级资金,有序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有机更新。(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争取中央城市更新示范试点补助、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省老旧小区改造等资金,统筹市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支持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
6.支持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城市更新示范试点补助资金,统筹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各区、县(市)落实本级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逐步完善CIM基础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居民、政府资金共担机制,统筹市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支持老旧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支持建筑节能改造更新。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制定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清单,有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统筹市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建委)
8.支持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积极争取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统筹市公交补贴资金,支持城市交通新能源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汽车电动化更新及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支持推动水路运输领域设备更新。积极争取省交通碳达峰补助资金,加快推动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以下内河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支持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和新能源船舶的购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支持道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统筹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持续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11.支持推进轨道交通设备更新改造。统筹轨道交通综合补贴资金,支持市地铁集团开展地铁车辆、运营及安全生产等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按规定落实中央农机报废更新、省级高耗能农机报废补偿和省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等补助政策,支持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市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支持“菜篮子”蔬菜基地标准大棚等配套设施新建或提升、农机购置、新型农机具引进试验、农事(机)服务中心等现代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支持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统筹市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高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市属公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各市属公办高校建立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专用基金(资金)制度,推进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支持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统筹市财政安排的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以及上级补助资金等,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基础教学与科研设备更新、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支持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公益性文旅设备更新。积极推动经营性较好、设备直接产生收益可覆盖还本的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列入中央贷款贴息支持。统筹市文旅专项资金,引导推动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提升。(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6.支持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积极落实市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投入政策,统筹医疗卫生机构部门预算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更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支持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提升病房环境。统筹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专项资金,推动县域医共体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设备更新和病房改造。(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支持推动重点场所安防设备更新。统筹省补助资金和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部门预算资金等,区、县(市)积极落实资金,重点支持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8.运用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综合性政策支持设备更新。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9.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标准给予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充分利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资金申领、审核、监管等工作。统筹中央、省补助资金和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支持汽车报废更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积极争取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新能源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予以补贴,重点支持乡村、既有小区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
20.支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积极落实省级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通过“厂家让一点、回收抵一点、政府补一点”等多种渠道,最大程度让利于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21.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积极落实省级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积极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结合家电补贴发放情况、社零拉动等因素,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2.支持实施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积极引导对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鼓励推广装配化装修,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切实提升居住品质。积极争取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统筹市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结合采用装配化装修进行“厨卫换新”试点推进情况、建筑工业化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统筹市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规定对区、县(市)予以补助,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3.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补助资金、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回收龙头企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相关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积极争取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4.支持标准提升。对主导制定完成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单位,以及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统筹市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按规定予以补助,重点向能耗排放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资源循环利用标准等领域倾斜。组织有关专家、服务机构等开展国家标准和重要地方标准等实施推广、监督检查、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完善政策实施细则,落实配套措施,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可操作能落地。统筹用好各类政策性金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确保政策发挥最大效益。江南体育官网
(二)因地制宜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政策和资金的统筹力度,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支持政策。聚焦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采取“集成、优化、新增、争取”等多种方式,强化资金、金融、土地、服务等要素保障,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三)统筹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完善推进落实机制,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原则,加强动态评估和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政策合规有效,使真金白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四)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履行财政部门主责监督的职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依责监督和内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加强协同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堵塞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漏洞,防止政策走样、执行不到位。
本方案总体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补助范围、方式、流程、监督管理等政策内容,并牵头做好组织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分领域政策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可作相应调整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