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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下发再提适度超前建 发布日期:2024-10-16 03:24:07 浏览次数:

  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并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方案》为此布置了七项重点任务,包括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推进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以标准提升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在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面,《方案》要求持续推动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提升机组灵活调节能力。

  推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示范应用,支撑煤电低碳化发展。统筹优化存量机组结构,淘汰关停一批落后煤电机组,将一批符合条件的关停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因地制宜对位于城市建成区存在“退城进郊”异地搬迁需求的煤电机组适当放宽淘汰关停的服役要求等。

  据光大证券此前测算,“十四五”期间,仅火电灵活性改造的市场空间在90亿-280亿元。

  在推进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方面,《方案》称,鼓励开展老旧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整体改造,加快更新运行年限较长、不满足运行要求的变压器、高压开关、无功补偿、保护测控等设备,提高电网运行安全能力。此外,重点推动高海拔、高地震烈度、重覆冰、高寒地区、台风频发区、内涝频发区、山火频发地区输变电设备改造更新,提升电网设备防灾抗灾能力。

  《方案》还强调,要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提升配电网承载力,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重点推进老旧小区配变容量提升和线路、智能电表改造。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等。

  配电网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直接联系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它是指承接、配送上级电网的大规模电力,直至用户的电网,覆盖范围小到楼宇、社区、园区,大到城市和县乡镇电力供应范畴,对应电压等级一般为110千伏及以下。

  中国新能源装机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是分布式能源发展较快,与此同时带来了新的消纳问题——部分地区存在配电网电压越限、电网调峰困难的情况。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部委层面首次对配电网发展作出综合性指导。

  该文件也提及“适度超前规划建设配电网”,并提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较好满足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各类新业态发展需求。

  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要求2024年10月底前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将本地区配电网发展实施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并要求每年年初报送上年度实施进展情况。该方案强调,提高配电网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用电需求等。

  中金公司曾表示,中国配电网投资相对分散,主要依靠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大型央国企投资,更多元化的资本未能有效进入。按照当前的投资力度和模式可能存在500亿元左右的缺口。

  该机构预计,为了应对新形势,预计未来三年补强电网“最后一公里”的年均投资约为3000亿-3500亿元。

  对于风电光伏行业,上述《方案》提出,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要求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鼓励单机容量大、技术先进的行业主流机型替代原有小容量风电机组;推动老旧光伏电站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鼓励通过高效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关键发电设备更新等。

  随着国内风电、光伏行业大规模发展,老旧风光设备的退役问题逐渐引起业内注意。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程刚齐曾预测,2025年-2035年,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市场总额将超过1500亿元。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2中国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报告》显示,到“十四五”末,中国将迎来首批运行时长超20年的老旧风电场大规模“退役潮”,届时将有超过1800台、总规模近120万千瓦的风电机组面临期满退役。预计到2030年,年退役风机规模将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约为3.4万台机组;2030-2040年期间,累计退役风机规模将达到2.5亿千瓦。

  2023年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江南体育平台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为实现上述任务目标,《方案》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要素保障,鼓励地方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要素资源保障,将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用地、用能等纳入优先保障范围,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强化创新支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