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94,530,980股,以194,530,980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60,304,603.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5,377,503.35元的比例为30.8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高速吹风机、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领域。目前,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配套使用的微特电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高速吹风机领域系公司高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的多场景应用的成功案例,业务增长较快,相关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近年来,清洁电器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催生了高性能、多元化清洁电器产品市场需求,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适用于不同使用场景的多元化产品不断推出,不同细分领域的清洁电器产品得到较快发展。根据欧睿国际的预测,全世界吸尘器市场销量在2027年将达到1.71亿台,2022-2027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6%。整体来看,主要吸尘器销售国家中,欧美区域主要市场因吸尘器产品起步时间较早,家庭吸尘器渗透率较高,市场增长率整体呈逐步放缓趋势;部分新兴市场如中国、俄罗斯等已经逐步成为吸尘器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
高速吹风机指的是电机转速在10万转/分钟以上的吹风机,此类吹风机采用直流无刷电机,具有转速高、体积小、寿命长等优点。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更加关注生活质量,高速吹风机干发快、护发的功能符合消费升级趋势,极大程度上促进了高速吹风机行业的发展。根据QY Research的统计及预测,2022年全球高速吹风机市场销售额达到了5.99亿美元,2029年将达到25.33亿美元,预计2023-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20.87%。
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属于驱动电机,涵盖了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三大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向下游品牌商客户以及OEM/ODM厂商客户销售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等清洁电器专业电机,进而实现收入和利润。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覆盖了供应商开发、合同签订、日常维护以及年度考核等全过程。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或长期框架合作协议,建立了良好的配套产品供应体系。
对于硅钢、芯片、MOS管、碳素等原材料,公司会保留适当的安全库存,根据生产需求、库存水平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其他各类主要原材料,如漆包线、轴承、换向器、定转子铁芯、动叶轮等,主要采取“以销定采”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由计划调达科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采购主要可分为常规采购以及外协采购。外协采购方面,为控制原材料质量和采购成本,公司向外协加工商提供主要生产原材料,具体外协加工的产品包括定转子铁芯、注塑件以及引线、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遵循以订单驱动(Make To Order)为主的生产模式。在生产环节,公司采用信息化系统,制定了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营销部依据客户订单生成ERP系统内部销售订单,订单经过评审后以生产工单的形式发送至各个事业部下设的制造部门,各部门依据生产工单领料并进行生产。公司生产模式有利于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提升订单按时交付率、产品品质一致性和客户满意度,并有助于控制库存水平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按照客户类型分类,公司客户主要可分为品牌商以及OEM/ODM厂商两类。公司积极参与客户的前期开发工作,能够做到与客户新品开发项目同步,客户粘性较高。公司产品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根据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一定的利润水平确定销售价格。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征,不同产品类别耗用的原材料种类、数量存在差异,且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销售价格一般会根据产品类别、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公司于2004年进入微特电机领域,是国内较早步入专业吸尘器微特电机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保持对电机产品的技术研发,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微特电机产品。同时,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大幅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凭借着强劲的技术实力、出众的产品质量、突出的性价比以及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逐步建立起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品牌优势,拥有稳定的客户基础。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及公司2020-2022年度相关产品出货量,公司主吸力电机产品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以上,市场份额较为稳固。同时,随着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产品更新迭代不断加快,无绳化、智能化、使用场景多元化已成为未来吸尘器的主流发展趋势,公司有针对性地提前进行布局,直流无刷产品的产量及占比不断上升,产品结构近年来不断优化,由此带来的供应能力提升、单位成本降低、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等优势将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在该细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
多年来,公司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行业影响力,获得了世界一流企业的一致认可,产品广泛活跃于北美、欧洲、亚太等多个海内外市场,应用于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百得、松下、日立、飞利浦、LG、美的、德尔玛、科沃斯、小米、石头科技等国内外知名电器终端品牌。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0.54亿元,较2022年增长13.63%;公司营业利润为2.22亿元,较2022年增长5.25%;公司利润总额为2.22亿元,较2022年增长5.38%;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亿元,较2022年增长4.6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朱云舫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针对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6.01关于制定《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02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4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05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06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07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8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6.09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10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6.11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12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13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14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6.15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6.16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6.17关于修订《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针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关联董事均已在审议确认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同时鉴于朱云舫与奚桃萍系配偶关系,审议对方薪酬时亦已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针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关联董事朱云舫、申丽均已在审议确认本人薪酬时回避表决,同时鉴于朱云舫与奚桃萍系配偶关系,审议朱云舫薪酬时关联董事奚桃萍亦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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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徐容、潘秋红、李相鹏分别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依据现任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485号《关于同意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63.2745万股,并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15日出具的天健验[2024]76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589.823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453.098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589.8235万股变更为19,453.0980万股。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议案附件,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同时拟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事项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进行工商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